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(CNAS)于2021年4月17-18日派两位审核专家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复评审。
两位审核专家一位来自青岛海关,负责管理体系审核,另一位来自鞍钢北京研究院,负责技术要求审核,两人在各自领域内有丰富的实践经验。审核期间,审核专家对我中心给予了好评和认可,同时针对准则换版后各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,建议我中心积极加强与其他实验室的交流与学习,更好的提高我们的综合水平与能力。在公司及中心领导认真安排和员工的积极配合下,我中心顺利通过了现场审核。
2021年7月9日我中心收到了CNAS寄来的《认可决定书》,决定书的内容包括:保持我中心的认可资格;允许我中心按照《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》(CNAS-R01)的规定使用CNAS认可标识、ILAC-MRA/CNAS标识和声明认可状态;从现场评审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我中心应接受复评审。